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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警察揮手攔檢,不理會而直接離開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規定是會吃上「拒檢逃逸」罰單,是要罰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六個月。

大部分的人一定會辯解,「我又沒看到警察」、「也沒聽到哨子聲音」,如何證明我有拒檢逃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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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現代忙碌的上班族免不了應酬喝酒,由於現今對酒駕的罰則越來越重,為了避免被酒測,喝完酒是否可騎Ubike,既方便又省錢呢?

答案是否定的,酒後騎乘自行車雖不會構成刑責,但卻違反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與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,要罰600元至1200元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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